各市(州)统计局、各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有关统计资料,现将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及甘肃省统计局等2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甘发改财金[2017]676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附: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甘肃省统计局
2017年10月10日
发改委文件.pdf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