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信办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
中企信办【2017】28号
关于冒用我工委名义开展活动的声明
各有关单位、个人:
近日,我工委收到多家入库会员企业举报:有网民在互联网上发布传播关于我工委不良信息,恶意诽谤我工委、无凭无据的中伤我工委形象,对于以上没有经过认证恶意中伤我工委名誉事件,经查实,有不明单位冒充我工委名义开展相关活动导致有此现象。
现我工委正式声明:凡是冒用我工委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我工委将会采取法律所允许的一切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网络平台恶意发布信息不实者也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此类不法商业目的的行为,我工委已积极配合公安和工商的调查工作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涉及商业欺诈罪和网络诽谤罪,我中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欢迎各界中小企业举报此类事件。
中企信办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