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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

浙江宁波:33个部门28项措施 联合惩戒失信者

发布时间: 2017-04-27 12:13:55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发改、国税、地税三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版《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33个部门将采取28项措施联合惩戒失信纳税人。


新版《合作备忘录》明确,在原有的20个联合惩戒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委等13个合作单位;惩戒措施由18项增加到28项,新增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惩戒事项。


“新版《合作备忘录》加大了对失信纳税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宁波市‘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协同机制,为‘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进‘信用宁波’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宁波市国税部门负责人说。


据悉,此前“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收效良好。20个部门依托宁波市公共信用平台,对149个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检验检疫、出境、融资等方面实施惩戒限制措施476次,其中已有3家企业在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被移出“黑名单”。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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