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州市对严重失信对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主要针对近期潍坊市信用办推送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潍坊海关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537个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青州市发改局通过政府协同办公平台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推送至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开发区,要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据青州市《关于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文件,迅速将名单嵌入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中,加强协同配合,主要从生产要素、生产经营行为、行业准入和任职资格等6个方面,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等59条措施,实施限制,充分体现惩戒的强制力和威慑力,让失信者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青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9日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