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自去年9月份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以来,海南省已有111名职工因骗提公积金、逾期还贷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
《办法》明确,涉及伪造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套取、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海南省111名职工骗提骗贷公积金金额587.3535万元,逾期还贷涉及金额625.4097万元,如果不及时发现、制止并处罚这种失信行为,将使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失,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对其他按规定需要公积金提取或贷款的职工不公平。
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16日,三亚一公司职工唐某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提取账户内的40.9万元公积金,于是通过中介购买他人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使用和他人伪造的结婚证,到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办理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唐某提供的结婚证等材料涉嫌伪造,立即暂停办理并向上级部门反映。经现场询问,职工唐某承认其使用伪造材料提取公积金的事实。事发后,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向唐某所在单位通报其违规行为,并根据《办法》规定,对其骗取骗贷行为未遂的,限制其3年内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及贷款资格。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