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我省建立完善了联合惩戒机制,去年2017年全省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458人,拘留3978人。
据了解,我省研究制定了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实施。协调省文明委下发文件,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一律不得授予文明荣誉称号。与省纪委、检察、公安、工商等单位分别制定了《党员及行政监察对象妨碍、抗拒和不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人车辆的实施办法》和打击拒执犯罪公诉、自诉两个《指导意见》等文件,为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提供了依据。
同时,协调省信用办成立了联合信用惩戒领导小组,省级联动部门制定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办法》。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用好用足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充分发挥联动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打击抗拒执行和联合惩戒“老赖”的高压态势。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