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动员会上获悉,为最大限度地凝聚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多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合围“老赖”,务求让“判决”变成“解决”,让“白条”变成“金条”。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人员,及时依法从严进行追诉;依法查处执行工作出现的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
公安机关通过系统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户籍信息、下落,及车辆查封、扣押和转移登记等手续,通过网络协助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对人民法院已决定司法拘留人员,人民法院未掌握其行踪的,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拘留决定书后,公安机关将拘留人员信息录入查控网络,发现拘留人员后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交警部门对协助查封车辆进行审查登记后,及时予以协助查控,发现查封车辆后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立案侦查;对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决定拘留的人员,应及时予以收押;发生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应立即出警、依法处置。
不动产部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网络系统建设,通过网络系统查询、控制被执行人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不动产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建设,通过网络系统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其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办理被执行人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冻结、转让公示手续。
三大通讯营运商协助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定制失信彩铃、短信、标签等,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民政部门加强与人民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婚姻登记、已婚被执行人的配偶信息,及被执行人是否为低保、五保人群等社会救助信息;对于人民法院建议协助的特困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做好协助工作。
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查阅、抄录、复制包括被执行人的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会计凭证、账薄、对账单等资料并盖章;协助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办理对被执行人存款的冻结、轮候冻结和扣划等事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将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作为审批贷款时的考量因素;从严限制或停止失信被执行人从事信贷、担保、融资、保险、购汇等金融业务,不给予政策、税费、审批等行政支持。
税务部门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税务情况,并及时协助法院办理涉案财产处置中的税费核收工作。
发改委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其办理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予以限制,在招投标中严格控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
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申报专项资金、参与国有产权交易、兑现落实财税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时,财政部门要对其予以限制,优先支持无诚信不良记录的企业。
证券监督部门要对监督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证券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督促作为被执行人的证券公司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国土资源和住建部门要推进网络系统对接,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房产、土地使用权及相关权属登记情况,及时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协助查询有关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按程序提供必要的规划文件和图纸等资料;限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购买或取得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土地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