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樊丽)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决定,自2018年4月9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行动,全力执结全部有财产未结案件,全力攻克疑难复杂和阻力大的案件,全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犯罪分子。
即日起,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将开展集中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拒不执行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将依法判处刑罚,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获悉,从即日起,凡负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在2018年4月30日前主动到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不得规避、妨碍、抗拒执行。逾期未履行并具有拒绝申报财产、虚假申报财产,隐匿、转移、毁损、非法处置查封财产、人为设置障碍等妨害执行情节的,将视情节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会同公安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网络查控、住所搜查、强制审计、联合惩戒、上网追逃等执行措施。
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931-2839352。省法院诉讼服务热线电话:0931-12368。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