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威海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获悉,威海市下发《威海市城市管理违法建设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将对威海市被列入违法建设“黑名单”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进行联合惩戒。
《办法》规定,凡是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威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的违法建(构)筑物都在此次管辖违法建设范畴。社会法人和自然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经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下发《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后未按期自行拆除的,均列入此次违法建设“黑名单”。
据悉,对被列入违法建设“黑名单”的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将提请威海市信用中心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联合惩戒,在城管系统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半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其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在城管系统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或延续等事项时,对其审批材料进行从严审查,在城管系统评先推优时,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个人予以“一票否决”。
此外,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的管理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2年,连续进入“黑名单”的管理期限为从第2次纳入“黑名单”起3年,并不得进行信用修复。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