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先后出台《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红名单”“黑名单”发布管理制度》两个规范性文件,构建起烟台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推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迈入2.0时代。
今年4月底,我市正式出台《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新版《办法》对47部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了梳理,确定不良信用信息管理板块40个,不良信用信息条款467条,将信用管理“人为因素”降到最低。文件增加了企业“走出去”和“依法纳税”激励政策,企业外出承揽业务每承揽1亿元,信用评价得分加1分,40分封顶;每纳税500万元,信用评价得分加10分,40分封顶。
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各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构建了烟台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该平台共有四大基础数据库(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诚信信息库)、两大评价板块(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71个信用信息管理模块,每个模块确定专门单位、人员进行管理评价,实现了信用管理智能化。新的平台改变以往需要企业自行上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由市一体化平台每日零时自动更新获取,并同时推送相关业务审批信息,通过市级一体化平台直接采集和评价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和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数据。
我市在全省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了《烟台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红名单”“黑名单”发布管理制度》,新政将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市政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装饰装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八大类市场主体纳入信用管理。近期,市住建局将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第一批“红名单”“黑名单”企业,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树立“金字招牌”,广泛推崇、处处受益;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广而告之”,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人民法院、工商部门等19个部门还将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