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下半年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长春市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健康发展。《通知》明确,要着重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要推进产教协同育人,创新校企合作模式。要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开齐、开足德育文化课。提升技能教学质量,健全评价体系,在符合条件的专业推行“双证书”制度。
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举办第二届长春市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过专家评审和指导,优中选优,对优质项目,投入引导资金扶持创业或项目孵化、转化,让学生收获人生的第一份创业成果。
以合隆职业教育园区为龙头,创建以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为核心的国家级职业教育文化试验区,培育以弘扬敬业奉献工匠精神为主线的长春特色职业教育文化,逐步发展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文化品牌。 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增强学生承受挫折能力。加强用电、防溺水、上下学交通、卫生和食品安全、网络诈骗等常规安全教育,强化校园欺凌与暴力、校园贷等热点治理。 促进职业教育规范、诚信发展。健全专业备案审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的办学场地、师资配备、实训条件来审核专业和招生计划。完善招生宣传备案管理制度,与招生有关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成绩、荣誉等都要备案管理,不报备审核的,不下达招生计划。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情节严重的,民办学校吊销办学许可证,公办学校按相关组织纪律处理。
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管理体系,招生信息、收费信息、教师和其他人员数量及结构情况、学校办学条件等都在公开范围,不公开的不下达招生计划。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不按计划招生、不按计划开展教学、不按规定为退(转)学学生退费和注销学籍、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纳入失信范围,将违规不诚信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开。
完善合作办学管理制度,凡是涉及财政资金、国有资产使用的,凡是涉及招生、就业等影响学生切身利益的,凡是涉外办学的,凡是涉及超办学资质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都要按程序先审核,通过审核再实施。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