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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

山东省高密市教育局对严重失信教师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 2018-10-26 17:21:06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意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广大教师诚信守法意识,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信用办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按照对严重失信教师个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工作要求,积极有序的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积极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为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教育系统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学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加强教师队伍作风建设严肃治理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进教育系统诚信制度建设。二是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以每年3月、9月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和诚信守法教育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树立并坚持诚信意识、守法意识,立德树人,坚守道德底线,坚决杜绝失信、失德现象的发生;各单位、各学校利用宣传栏、公示栏、家长会等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对教师、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倡树诚信意识,树立失信即失德的意识;每年寒暑假之前,督促学校与每位干部、教师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做出绝不开展有偿家教、违规参加谢师宴、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红包等承诺;教育局与各学校校长、教管办主任签订责任书,承诺确保各单位教师从发生失信行为。三是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工作机制。教育局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褒扬诚实守信先进个人,倡树诚信意识。2017年,开展了十佳立德树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利用微信、新闻等各种媒体进行了宣传推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教育局建立对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等违规失信行为的定期巡查机制,对查处的在职教师的失信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查处的其他不在职人员违规从事有偿补课等失信行为则进行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招考。2017年,教育局对违反师德建设要求、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2名教师进行查处并开展失信惩戒教育,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对在职教师赵光民从事有偿补课处理情况的通报》、《关于对杨爱萍未主动申报在家无偿辅导行为的通报》等情况通报,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有力地遏制了有偿补课现象的进一步蔓延。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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