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发改(物价)系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并推动市公管办印发《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正式揭开规范我市各行业联合奖惩机制创建的帷幕。
两个文件明确提出,要贯彻落实国家多部委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求,在日常行政工作中依法依规对失信责任主体采取限制措施、惩戒措施。文件还说明了惩戒实施工作流程,提出了工作要求。
两个文件出台,一方面体现了市发改委担当实干、认真做好吉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工作;另一方面也是市发改委作为改革创新的排头兵,积极发挥带头作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凝心聚力,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继续围绕国家、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纵横联动、上下协同,全面推进、重点发力,在信用联合奖惩上扩展新领域,在诚信宣传教育上筹划新篇章,在信用产品应用上取得新经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台阶。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