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适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我省出台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体制。据悉,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将于明年上线运行。
建设全省统一的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
记者了解到,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将现有分散在各行业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有效整合,为全省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发布、共享、交换和查询等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根据《方案》,我省将以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1平台+5库+10子系统”全省公共资源信用管理系统。“1平台”,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平台建设必须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5库”即聚焦市场交易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建立健全5个信用数据库:一是项目发起方(含招标人、出让人、转让方、委托方等);二是项目响应方(含投标人、供应商、受让人、竞买人等);三是中介代理机构(含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拍卖机构、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等);四是评标评审专家;五是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从业人员。“10个子系统”,即住建、交通、水利、重点工程、财政、国资、林业、国土、卫计、环保等10个行业部门信息系统。
据悉,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将于明年上线运行,具备以下功能:横向与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联接,交互和共享全省各级行业部门生成的信用数据;纵向汇集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并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失信行为及量化分值查询功能;信用预警功能;修复纠正功能;异议处理功能。
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我省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的应用。充分利用信用体系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鼓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主动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
同时,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和红黑名单制度。各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口部委制定的认定程序和标准,对相关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及信用状况进行采集、审核、分级分类评价、认定红黑名单,定期发布本行业“红黑名单”,并依法依规制定对“红黑名单”主体的激励和限制措施。
此外,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严重失信行为及时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主动共享“信用中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的信用红黑名单。依法依规对纳入“信用红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参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激励或限制。
按照要求,各行业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加强对信用信息的联合运用,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制度机制。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