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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

山东烟台45名老赖被限制出境 开发联合惩戒智能化系统

发布时间: 2018-11-09 17:33:08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目前我国社会领域失信的较大群体,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刻不容缓。根据上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系列部署,2017年6月份,由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市中级法院、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会同53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了《烟台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了12个方面38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享受政府政策支持、市场准入资格、荣誉和授信、不动产交易、限制高消费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并加大刑事惩戒力度,更大范围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烟台市开发了“互联网+联合惩戒智能化系统”,在山东省内率先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进行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该系统基于WebService技术集成,依托互联共享的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推送存储、清洗比对、惩戒实施和信息反馈等功能。即烟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从“信用中国”网站暨全国共享交换平台即时获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然后清洗比对,将隶属烟台市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送“互联网+烟台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分发至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各部门在办理业务时,如遇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将自动弹出“该企业(个人)为失信被执行人,请依法依规联合惩戒!”字样的警示窗口,工作人员将依据“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或者禁止其部分经济社会活动。

目前,已将全市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到全市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建立“逢报必查、逢办必查、逢评必查”机制。据统计,2017年下半年以来,先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0人次,限制出境45人,发布诚信“红黑榜”共计19批次41000余例,共有2900个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助力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全面胜利。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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