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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

河南:有诬告陷害行为者将纳入失信“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8-12-11 16:59:27

河南提出,建立澄清保护干部机制,对有诬告陷害等行为者,将纳入失信“黑名单”。

河南省委办公厅近期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中原更加出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正确评价和对待干部在改革创新、担当履职中的失误错误,“谁问责谁容错”。建立澄清保护干部机制。经调查核实,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和诽谤的干部,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等单位要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对有诬告陷害等行为者,纳入失信“黑名单”,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匡正社会风气。对反映失实或查无实据的信访举报,应及时了结,并向所在单位书面反馈。

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网络环境治理,及时应对和处置各种负面舆情,注重保护干部声誉,防止干部被“污名化。”

《实施意见》还就严格落实权责对等原则,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如严禁签订没有法律政策依据、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承诺书,严禁假借“属地管理”名义将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基层等等。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做出明确规定之外,其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增设或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河南还提出要落实落细关心关爱措施,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面上谈话,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重点干部重点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受到问责处理的、被诬告错告的、个人家庭生活存在实际困难的、调整职务的干部,及时倾听诉求,帮助解决问题。对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尤其是那些在基层一线和偏远地区埋头苦干、不事张扬、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综合运用通报嘉奖、记功等表彰方式,增强干部的荣誉感、自豪感。在全省上下推动形成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浓厚氛围。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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