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创新监管机制,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称,将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破除以药养医机制,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等情况,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在此基础上,安徽省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对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将依法依规惩处。
将加强对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监管,开展医师执业注册注销工作。同时,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力度,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继续加强“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安徽省将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安徽省将完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和预警。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