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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

山西省大力度宣传税收“黑名单”惩戒

发布时间: 2019-03-01 18:01:16

1月1日,《重大税收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下调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


连日来,我省税务系统着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的宣传氛围。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积极组织,周密安排,及时将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宣传到社会各个层面。各地市税务局采取在媒体宣传、设立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单及与税企座谈会等方式,重点向广大纳税人宣传《办法》及联合惩戒相关常识,切实提高群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思想认识。


全省税务局稽查局持续严查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坚持做到对符合公布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达到一起,公布一起,并以案说法,让其真正受到教育。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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