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你单位存在以下失信行为,按规定不能参与泸州市公共资源项目交易,请主动联系执行法院履行义务!”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报名系统切换至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状态,被“信用中国(四川·泸州)”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对象将会收到上述信息提示,并被限制参加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泸州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状态上线运行,平台的搭建,旨在以政府信用数据交换共享为核心,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期间,通过平台,系统将自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到各联合惩戒单位,各单位再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
2018年以来,泸州市按照国家部委和省市关于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奖惩的备忘录有关要求,重新开发建设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与“信用中国(四川·泸州)”进行系统对接,实现在报名环节自动比对、自动拒绝失信主体报名参加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功能,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