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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

山东潍坊房地产经纪业将有“黑名单” 一旦失信将不允许继续从业

发布时间: 2019-03-21 16:54:09

记者从潍坊市信用办了解到,近日,潍坊市下发《潍坊市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一旦失信将不允许其在潍坊市继续从业。


按照规定,在一个评价年度内不良信息达到3条及3条以上的从业人员,列入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黑名单”,不允许其在潍坊市继续从业,并通过公告、网站、媒体等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公布,记入个人诚信评价系统。该《办法》的约束范围较广,凡在潍坊市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经营活动的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均按照本办法规定,纳入信用档案管理。信用档案是指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反映和评价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经营业绩、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的档案资料,是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内容。


经纪机构信用档案包括经营行为信息、社会贡献信息和社会评价信息,具体包含日常经营、资金监管、行政处罚及司法诉讼、依法纳税以及政府、社团及相关机构评价等情况。《办法》明确指出,社会评价信息将以消费者评价和舆论监督评价情况作为依据。信用信息的采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申报,业务主管部门日常采集,行业协会、司法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等多种途径获取。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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