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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

辽宁省大连市出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发布时间: 2019-04-22 16:49:33

大连市政府日前出台实施意见,要求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经济社会各领域,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信用环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前发布,从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等六大方面做出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中说,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方面,大连市将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按照分类管理和便民服务原则,探索制定相应便民服务办法或工作规程,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实施“绿色通道” 、“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在部门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大连”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等各级信用网站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要对其实施限制出境、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同时,大连市将加快建设大连市自然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做好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准备工作,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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