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在诉讼中加强诚信引导。一是强化诚信告知。促使当事人诚信诉讼。二是重视诚信监督,强化对职业代理人诚信诉讼的管理。三是依法对诉讼参与人、证人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在执行中加强失信惩处。一是强化失信惩戒。通过法院网站、电视台等载体,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24小时滚动曝光。规范使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惩戒措施。同时,借力浙江信用网对接蚂蚁金服芝麻信用平台的功能,拓宽失信惩戒途径。二是强化悔拍惩戒。建立网拍恶意悔拍惩戒机制,设置网拍黑名单。三是强化拒执打击。
三、在破产审判中加强逃废债打击。一是强化部门合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将打击逃废债列为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法院开展行动,市人大帮助解决存在的工作障碍,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破产企业涉嫌逃废债事宜,提出处置方案和建议。借力公检法联席会议平台,与公安、检察院形成统一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渠道。联合金融主管部门,建立首个覆盖辖区全部银行的资金去向统一追查机制,有效解决以往逐家查询的繁琐和金融机构敷衍查询的弊端。二是深挖犯罪线索。立案阶段,重点审查债权债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审理阶段,要求金融机构债权人提供债务人的账户交易明细,帮助管理人梳理企业资金去向问题。发现转移财产或者公私财产混同的,依法追回相关财产,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三是拓宽责任追究。探索以罚款等司法强制措施督促股东提供账册,保证破产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四、在构建社会征信体系中加强征信应用。一是助推信用平台建设,每月定期上传在瑞单位及个人的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处罚信息至瑞安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录入信息2万余条次,为当地行政管理、商业金融规避风险。二是助推非公经济综合评价机制建设,对企业经营状况,以及拟任工商联代表人士、非公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三是助推代表换届工作,2016年以来,已先后协助开展对“两代表一委员”、村党组织换届、村委会换届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