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不可逆转的向前推进,商业银行将面临着越来越宽松的价格管制和越来越激烈的同业竞争。从其他商品的定价市场化过程和其他国家的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我们发现,若想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中优势,必须建立差异化、多样化的业务发展模式。这就要求中国的商业银行在经营中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某项业务或某个产品能不能经营?二是该以何种价格经营该业务或产品?因此,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凝聚成以下两个核心:差异化、多样化、丰富化业务发展模式和精准的、灵活的、高效的利率定价能力。
一、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银行定价面临的挑战
第一,定价目标和定价策略不明确,并缺乏传导工具,差异化定价无据可依。同时,定价管理职能分散,未能形成协调、有效的定价管理治理架构。在银行这个庞大的体系中,往往存在难于协调和组织各个参与部门、无法形成一个明晰、有效的治理架构、无法确保在管理过程中各个参与单位职能职责的明确和沟通的顺畅。
第二,未建立差异化、多维度、多目标的定价方法论体系,新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我们常常见到一家银行的多个部门同时开发定价模型的情况——对公业务部门为了支持业务开展,开发对公贷款利率定价模型;风险管理部门也在信用风险计量技术的基础上开发贷款利率定价模型;资产负债管理部门则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和资本占用成本的基础上开发贷款利率定价模型等等。这些模型虽然类似,参数定义和计算口径却又不尽相同,行内也未有部门对其统一管理,给银行利率定价管理造成极大困扰。
第三,难以突破现有的被动式存款定价管理模式,实现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目前,很多银行已在拓展融资渠道上展开了相应的工作,如理财产品、现金管理、银信计划等产品的不断推出。但是,融资渠道能够成功拓展的前提条件依旧是对资金来源的准确定价,市场上不乏由于定价不准确而失败的负债类创新产品。如何在拓展渠道的同时,建立科学的利率定价管理体系成为众多银行面临的一大难题。
第四,缺乏完善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和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应对利率市场化并支持定价管理。资金成本和流动性溢价是银行需通过产品和业务利率定价转嫁给客户的两个重要内容。虽然大部分活跃银行均已探索建立了各自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但部分银行使用的定价基准、定价方法和定价调整并不完善,使得其对银行外部利率定价的支持能力十分有限。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应该使用何种基准利率?应用何种定价方法?是否需要进行定价调整?调整的额度如何计量?频率如何确定?这关系到银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核算准确和银行产品或业务的外部利率定价的精准程度。
另一方面,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不对称构成银行利率风险敞口,利率作为一项重要的市场风险因子,将影响银行的净利息收入(NII)和经济价值(EVE),这种影响在利率市场化后变得尤其不确定。而现在看来,虽然国内银行对部分市场化定价业务进行利率风险计量和管理,但利率风险对银行整体盈利水平的影响并未引起银行的高度关注。典型表现是利率风险计量工具简单、利率情景假设单一、利率研究水平较低、利率风险管理手段匮乏。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进行,银行整体组合中越来越多的产品和业务将面临不可忽视的利率风险,这将对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第五,利率定价权“收”与“放”的边界模糊,定价效率和定价水平无法兼得。目前在国内银行存在两种不同的利率定价授权模式:一是由利率管理部门向分支机构业务单元授予利率定价权,利率超授权的最终审批部门为利率管理部门;二是由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向各分支机构业务单元授予利率定价权,利率超授权的最终审批部门为总行业务主管部门。运行这两类模式的银行均存在各自的优缺点,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整个授权和审批制度并未能与利率定价管理的其他内容(如定价策略、定价方法论、定价模型、定价后评价、以及绩效评价等)有效结合,造成“授权放开后定价效率提高但定价水平必然下降,授权收紧后定价水平上升但定价效率必然降低”的困局。
第六,利率定价模型量少质差,落地应用无法实现。利率定价模型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包括:大部分银行除了开发了对公贷款利率定价模型外,对其他业务的利率定价模型的研究非常有限;未能在模型中使用正确的参数和调整来区分不同业务的风险特征和差异性;定价模型中涉及到的参数存在归属不明、难于准确量化的问题;定价模型测算结果的应用目标不明确,无法真正落地支持定价决策和定价评价;受制于缺乏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未能将客户综合收益的影响在定价模型中通过适当的参数或指标得以反映。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加深,只有那些能通过定价模型、客户关系管理等一系列方法和工具准确区分客户类型、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而对其进行差别化定价的银行才能在这场争夺客户的战争中取胜。
第七,利率定价管理流程未能与业务流程有效结合,甚至干扰业务效率。离开业务本身谈利率定价是毫无疑义的,然而我们观察到很多银行并无法做到利率定价管理流程与业务流程的有效结合。以银行最主要的业务“对公贷款”为例,传统的审批环节更多关注的是客户评级、授信额度以及抵质押情况等信用风险领域。由于信贷审批委员会往往并非银行的利率定价管理部门,因此多数银行在此过程中并不进行利率价格的审议和核定。这就引出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即如何处理信贷审批和定价审批的关系?如何兼顾业务效率和定价管理?在系统中是否有必要建立有效的接口以确保信息传输的顺畅并形成有效的定价约束?显然很多银行并未解决好这些问题,使得伴随业务产生的利率定价管理流程不但未有效配合业务流程,甚至还对业务效率形成干扰。
第八,定价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缺乏严谨的定价后评价和监控职能和方法。小部分银行即使建立了利率定价后评价管理机制,也往往不与利率定价策略相一致,造成前台业务人员实际定价行为与整体定价策略相偏离。比如某银行按照产品类别细分了定价策略,指明其外币贷款业务的定价策略是覆盖成本,但是在对外币贷款业务定价的后评价标准却是是否高于其他同业定价水平。这种情况下,业务人员往往受后评价标准的驱使,在外币贷款业务定价时注重与同业定价水平的比较,而忽略了覆盖成本的定价策略。另一方面,很多银行目前的绩效考核机制,对业务部门侧重于业务量的考核,营销人员的绩效更多与规模挂钩;对于后台管理部门,则注重于风险指标的考核,对风险收益的均衡问题则考虑较少。
第九,银行相关基础数据和系统对差异化利率定价管理的支持程度低。精细化、差异化、灵活化的银行利率定价管理对银行基础数据的要求很高,这体现在:一是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支持;二是对数据维度要求高,定价要求数据能够支持各个维度的差异化区分,如分支机构维度、行业维度、客户类型维度、金额维度、利率类型维度、现金流类型维度等等;三是对数据时效性要求高,为了支持全行日常业务的外部营销、价格审批、后评价等,利率定价要求能够实时或者快速获取所需数据支持相关的测算和分析。然而大多数银行的数据和系统情况是无法支持精细化、差异化、灵活化的银行利率定价计量、授权管理和后评价管理的。
二、对银行利率定价的理解
一个完整的利率定价管理体系应包含治理与政策、定价策略、方法体系、授权体系、监测与控制、管理流程以及系统支持等诸多关键要素,各个关键要素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银行的利率定价管理体系,自上而下指导并规范银行的利率定价行为。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关键要素并不孤立,而是必须协同合作,使银行利率定价管理目标与业务经营行为保持一致,合力实现银行整体的战略目标。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定价策略”、“定价方法体系”、“定价授权体系”和“定价后监测与控制”这四个要素更是存在紧密的联系,不同的定价策略往往对应不同的定价方法与工具、定价授权模式和评价模式,只有配合得当才能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
对于银行来说,差别化的定价策略为银行进行差别化利率定价管理提供了依据,应用差别化的定价模型和方法测算外部利率价格,是对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定价管理的必要条件。这种管理框架理顺了全行定价管理目标和方法,协调统一了授权水平和后评价重点,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利率定价管理的效率。随着银行经营范围和深度的不断扩展、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增强,多数国际领先银行均对全行业务采用差异化的定价策略模式,即针对不同特征的产品/客户/业务选择不同的定价策略以指导具体利率定价。
根据我们的调研与分析,目前常见的银行定价策略基本上有三类:成本导向、市场导向和客户导向,它们分别对应几类定价方法工具,这些方法工具测算得到的结果则应用于对应的授权管理和监测与控制管理中。
对于中国的银行来说,应对利率市场化冲击的最佳实践就是尽快着手建立一个完善的利率定价管理体系,明确各个关键要素的关联关系和协同机制,并围绕每个关键要素进行详细的设计,最终将以上内容在全行扎实的落地实施,使建立的利率定价管理体系能够达成以下目标:一是宏观上可充分支持银行差异化、多样化、丰富化的业务发展模式;二是微观上可保证银行任何一笔业务的利率定价均能做到与全行利益相符。
来源:《中国征信》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