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13年1月颁布《征信业管理条例》,2014年6月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推进时期。在此背景下,2014年底50多家企业征信机构完成备案,2015年初8家机构获准开始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我国征信事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春天。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以下简称征信系统)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金融政策制定、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生态环境改善、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设征信系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征信系统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动力,依靠政府推动发展,起源于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始于1997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开始筹建,初成于2002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全国三级联网运行,建成于2006年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运行。经中编办批准,2006年 3月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设立法人事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负责征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将征信系统定位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中心作为专业运行机构,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在征信系统建设发展过程中,人民银行遵循征信业发展客观规律,坚持吸收全球征信机构发展经验,认清征信市场需求所在,坚持全面征信,统一征信,立足金融,辐射社会,实践先行,不断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征信道路。
多年的实践证明,征信系统建设成效显著。在人民银行的正确领导下,在商业银行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征信中心大力推动信用信息采集,征信系统基本覆盖全国信贷市场,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日益广泛;强化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不断提高异议处理效率,完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征信产品服务创新,征信产品内容日益丰富,服务渠道不断拓宽,推行互联网、自助机查询信用报告新途径,提供高效、便捷的征信服务。征信系统不仅在揭示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直接的积极作用,而且协助提高了政府和司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效能,方便了企业和个人的经济金融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信息主体信用意识的提高、中小企业融资和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
展望未来,我国征信业正处在一个生机勃勃的朝阳时代,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大数据技术广泛应用,金融业态日趋多元化。征信中心将紧跟时代步伐,从市场需求出发,推动征信系统更好更快发展,继续为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和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而不懈努力。
深耕金融领域,服务宏观经济管理。征信中心从社会融资规模口径出发,将努力实现对金融领域信用信息的广泛覆盖,立足金融领域,做好金融领域的征信服务工作。同时,征信中心将充分发挥征信系统作用,加强服务宏观经济管理职责,协助人民银行利用征信数据,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支撑货币政策决策,支撑宏观审慎管理,支撑信贷市场分析。
发挥平台作用,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征信在国内发展迅速。征信中心将充分应用互联网征信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在更广泛范围内共享,不断拓展征信服务新的应用场景。
履行社会责任,改善信用环境。征信系统本质上是建立一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可以有效加强对借款人的约束,避免过度负债,改善信用环境,提升信用意识。征信系统的目标是不仅为大中型金融机构服务,还为众多小微型金融机构服务,努力促进金融普惠。同时,征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异议处理,做好信用修复和信用教育工作,认真履行每年两次免费向个人信息主体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的义务,有效保障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履行社会责任。
在我国征信系统建设运行10周年之际,征信中心编写出版了《征信系统建设运行报告(2004—2014)》,全面反映我国征信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系统介绍征信系统数据采集、对外服务及应用成效,总结征信系统建设运行经验,为我国征信事业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迪,与读者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国征信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