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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务人员失信“零容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织牢公务人员诚信的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风政风风清气正。

为有效督促公务人员履行法律义务,济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五部门今年4月份发布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月23日,第一份联合惩戒通知送达失信人员曹某所在的一所中学。这份联合惩戒通知明确要求,该单位必须敦促曹某在3日内到市法院报告财产,确保其在两个月内履行法律义务。否则,纪检部门将约谈曹某所属单位负责人。该学校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多种措施敦促曹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在国家出台系列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背景下,济源发布“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就公务人员失信问题祭出重拳,让我们看到了诚信社会构建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虚报冒领、学术不端等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在于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意义重大。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建设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提高社会道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信用建设是基础;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要想立足于社会,求生存谋发展,信用建设是安身立命的根本;简政放权的核心是政府少管,政府少管的前提是市场主体遵章守法、讲究诚信,信用建设是简政放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则是社会诚信之本。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代表着权力,其对诚信原则的虔诚遵守,对社会民众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政务诚信搞不好,社会的信用大厦根基自然不稳,个人诚信和企业诚信更无从谈起。在法院执行、税收征管、安全生产等多领域持续发布更新“红黑名单”,对“老赖”等失信人联合奖惩措施落地见效之际,对公务人员失信“零容忍”,既是政务诚信建设的题中之义,更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起到了风向标作用。

政务诚信率先垂范,诚信社会建设蹄疾步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织牢公务人员诚信的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风政风风清气正,自然带出明礼诚信的民风社风和人人守信的商务诚信、社会诚信氛围。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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