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信用工具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治理的各个方面,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率的有效抓手和必要支撑。
当前,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前期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单兵突进阶段,进入全方位、多领域整体协调推进的加快发展阶段,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云南省发改委日前表示,其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数据量有较大增长、联合奖惩取得新突破、集中开展失信专项治理。
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不断建立健全
云南省先后印发了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出台了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实名登记制度等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落实国家系列备忘录的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不断建立健全。
2014年底云南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云南省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是分三个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根据国家政策趋向适时进行调整。
根据该纲要,2015年底全省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出台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方案,2017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代码制度要出台并付诸实施。
云南落实规划纲要“三步走”的第二阶段是,到2017年年底,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第三阶段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社会组织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目前,全省已将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目前,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覆盖38个省级单位、16个州市,州市信源覆盖率达93.75%,数据量逾300万条。“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25万多条。
针对A级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安全生产企业等领域签署了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针对税收征管、工商监管、上市公司、法院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签署了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信用联合奖惩领域达到19个。
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在企业任职限制、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荣誉授予等方面开展联合惩戒,为政府部门和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省税务部门推送纳税人信用评价信息,信用优良纳税人获得授信贷款;开展了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建立“红名单”榜(诚实守信企业)、“黑名单”榜(逃避银行债务客户)向社会公布;将被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将食品药品信用等级评定推广运用到行业准入、融资信贷、药品招投标等领域;在云南省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范招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
云南省对政府机构、涉金融企业、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全社会信用意识正在逐步增强。
同时,还完成了政务失信治理,已向相关部门、州市发布或推送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正全面部署展开涉金融和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专项治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系列进展,将为未来的信用工作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机制保障和组织保障,也将有助于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云南省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应用导向,从五个方面继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推广告知承诺制。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对侵权假冒、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整治,让失信者受到惩戒和震慑。三是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是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进群众福祉。五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建设,发展第三方征信服务,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诚信建设。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