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5日电(李倩)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17年流通领域家用燃气灶具质量抽检结果。抽查检验结果显示13种家用燃气灶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主要为热负荷偏差等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
工商部门要求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商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