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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十大消费案例提示规避消费陷阱

发布时间: 2018-03-15 18:08:13

2017年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举报指挥中心通过8890共接听消费者各类咨询、举报、投诉电话83470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1712件,同比2016年上升了9%,消费投诉处理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0.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84.36万元。

这一年出现了很多消费维权案例,让人警醒,给人启示。今天,我们从中选取了最具代表性的10个案例,希望能给你的日常消费一点提示和启发。

案例1:手机里的重要信息被“修”没了,获赔1.8万元

2016年12月25日,消费者陈女士的微信功能出现故障无法再次开启。陈女士将手机送到义乌市某品牌手机售后服务部修理,并强调手机微信储存有重要个人信息,务必要保证信息安全、完好。2017年1月25日,陈女士取回手机时现场查验发现,手机故障已排除,但微信中的部分重要信息已被经营者丢失。

经义乌市消保委调查,经营者承认信息丢失是在转储过程中疏忽大意所致,表示已多方努力仍不能找回所丢失的信息,愿意以两个价值2500元的手机作为赔偿。但陈女士表示所丢失信息非常重要,要求10万元的赔偿。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赔偿陈女士1.8万元,并书面承诺如因该丢失信息泄露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不良后果,由经营者依法承担责任。

案例2:维修纪录很重要,三包期限有讲究

2016年11月20日,消费者罗某在金华市八一南街某品牌电动车销售部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该车的电源显示已充满的情况下续航能力远低于产品说明书中载明的数据。2017年7月,维修人员检查发现电瓶质量确有问题,虽然根据其电池三包期为一年的承诺免费进行更换,但是拒绝在三包凭证上如实记录维修情况、更换日期。

消费者遂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保委投诉。在开发区消保委介入下,经营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的电瓶且在维修记录中载明更换日期,同意按规定重新计算三包期限。

案例3:营利培训要慎选,书面合同必须签

2017年5月22日,消费者徐女士和程女士一起向浦江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在浦阳城区福泰隆莯子高端美妆培训中心分别交了4000元和5000元作为学费,以学徒形式向店主学习美容技术美妆纹绣,其间发现教学内容与当初的口头承诺不一致,没有达到培训的预期效果,多次要求退款无果,要求维权。

浦江县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莯子高端美妆培训中心是一家做美甲服务的店铺,但其张贴的广告含有医疗美容项目的内容,并以“美容培训技术学校”的名义招收学员。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整改,同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经营者当场退还了消费者所交的学费。

案例4:小修谎称大换,依法退一赔三

2017年3月28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金华山分局接到消费者陶某的投诉称:2016年年底时发现汽车偶尔无法启动,遂于2月10日送至4S店金华金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维修。维修人员称是行车电脑故障,需要整体更换,更换费用4700元。事后,消费者在其他修理厂检查车况时被告知汽车前次维修只是换了启动继电器,并没有更换行车电脑。消费者以欺诈为由,要求维权。

金华山分局调查后,结果表明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承认该次维修只是更换了启动继电器,并没有整体更换行车电脑,同意按维修费用4700元“退一赔三”(共计18800元),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案例5:天上不会掉馅饼,轻易中奖须留心

2017年3月18日,婺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消费者金女士的投诉,称其与母亲在婺城区某商场购买日用品,该商场内的一家饰品柜台举办抽奖活动:购买18元以上的商品,凭购物小票可参与抽奖活动。金女士的母亲便花20元参加了抽奖活动,中得一个一等奖:以一折的低价购买标价800元的18K金项链一条。回家后,金女士怀疑上当受骗了,要求退货。

婺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该柜台在现场的显著位置摆放有三个抽奖盒,其中两个抽奖盒内的奖券全部为无中奖标识奖券,另一个抽奖盒内全部为一等奖标识奖券,同时在现场未见有关抽奖的详细信息公示。调查中,经营者承认在其抽奖活动中存在做假的情况,且其奖品并非宣称的“18K金”,而是主要材料为铜的镀金项链,目的在于以低价中奖的方式来吸引顾客消费。最终,经营者当即退还了消费者所有购货款,并诚恳道歉。

案例6:三包期故障,经营者举证

2017年4月7日,消费者朱先生在永康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电动汽车,价值46000元。5月31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方向偏离导致单方事故。朱先生马上联系经营者要求对汽车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经营者告诉他无法提交检测报告,坚称车辆没有质量问题,但保险公司在办理理赔过程中调查发现方向机已经断裂。消费者遂向永康市消保委投诉,要求退车并赔偿损失。

永康市消保委经调查确认消费者所反映情况属实,而经营者不能为其没有质量问题的主张举证。经调解,经营者同意退车,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等8000元。

案例7:新车转向失灵 ,消保调解退车

2017年4月15日,消费者徐女士于金华某汽车品牌店购买了一辆保时捷卡宴车,价值100多万元。5月23日,当行驶里程约2100公里时该车出现方向盘打不动、转向系统失灵的情况。徐女士以新车出现重大故障、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由,要求退车或换车,经营者则提出先维修,不同意退换车辆。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消保委投诉。

经开发区消保委调查,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承认该车的转向系统确实存在问题,具体原因一时未能查明。消费者认为,该车辆转向系统失效属于严重的安全隐患,符合汽车三包规定的退换条件,强烈要求退车或换车。开发区消保委认为,该车符合整车更换或者退货条件。最终经营者同意退车并赔偿消费者因贴膜、镀晶等所产生的费用1万余元。

案例8:烫发伤头皮,赔偿5.5万

消费者杨某于2017年2月13日在磐安一美发店烫发,头皮被烫伤。当天由经营者陪同在磐安县人民医院做了简单治疗,后又到金华市区医院看诊。医院表示没有损伤到头皮内层,经营者支付了两次看诊的医药费,并补偿3000元作为接发费用。事后,被烫伤处出现溃烂,先后经宁波市医院、杭州二院诊断,均告知需做植皮手术,而经营者不肯再承担后续植皮治疗的费用。消费者到磐安县市场监管局投诉。

经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一次性支付医疗、赔偿费用共计5万元,加上之前已支付的费用5000元,共支付消费者人民币55000元。

案例9:一瓶可乐虽小,体现诚信事大

2017年9月5日,消费者余先生在某商场购买了一箱青岛啤酒,但未被告知商场正在开展每购一箱青岛啤酒赠送一瓶1.5L可口可乐的促销活动。3天后,得知此事的消费者持购货发票到商场要求补赠,却被责怪其没有当场索要,而今赠品已经送完。消费者认为经营者侵害了其权益,遂向武义县消保委投诉。

武义县消保委经调查确认消费者所反映情况属实。经营者声称:赠品并不是青岛啤酒的组成部分,可给可不给,赠完为止或过期作废,且商场并没有直接与消费者达成赠与协议,是否有赠品并不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故消费者无权索要赠品。武义县消保委指出,作出了承诺就必须兑现。最终经营者补赠了一瓶1.5L可口可乐。

案例10:暖手宝炸坏家电,经调解终获赔偿

2016年12月4日,义乌市消费者高女士在超市购买了一个东阳某厂生产的充电暖手宝。2017年1月6日晚,暖手宝在充了一到两分钟电后突然发生爆炸,导致高女士家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不同程度损坏。高女士向生产厂家老板反映,谁料对方态度恶劣,消费者遂向东阳市消保委投诉、要求赔偿。

调解过程中,经营者对暖手宝发生爆炸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是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东阳市消保委依据耐用商品举证责任倒置的有关规定,要求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经营者表示无法举证。经东阳市消保委调解,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2000元。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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