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高送转”概念炒作,不仅扭曲了价值投资理念,也容易滋生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高送转”可伴生4种违规情形,投资者应警惕“高送转”背后的“套路”。
一是炮制题材,操纵股价。上市公司股价对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进行资本运作有很大影响。比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时间段的股票价格将作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重要依据;又比如,大股东拟通过股票质押方式进行融资的,股票价格也对其融资金额有重要影响。所以,为达到股价快速上升的目的,部分上市公司会利用“高送转”为非公开发行“托价”,或者帮大股东股票质押“托底”,即便推出“高送转”与公司基本面严重不匹配,也往往为了迎合资本运作的需要而选择利用“高送转”进行炒作。
二是内幕交易,暗箱操作。常见的操作手法一般是内幕知情人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买入股票,然后利用“高送转”题材刺激股价,待公司股价拉高后择机抛售;或者采取上市公司在业绩下滑公开披露前推出“高送转”“利好”,掩护业绩信息的内幕知情人“出货”。
三是倾力配合,利益输送。利用“高送转”配合重要股东减持套现的手法可谓层出不穷,甚至有减持与“高送转”已形成“固定套餐”的说法。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为了高价减持,有“节奏”地发布“高送转”等“利好”消息抬高股价。尽管每一次减持前都进行信息披露,但其“利好”消息的释放行为总伴随着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的减持,从中长期来看其动机和操作手法都十分可疑,不排除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四是造低价幻觉,引投资者接盘。上市公司进行“高送转”,经过除权之后股票价格将调低。这一“降价”效应可能会刺激投资者,尤其是具有低股价偏好的投资者,认为这些股票比较“便宜”、价格下跌空间小、容易涨价,从而更倾向于买入这类股票。有相关数据显示,“高送转”预案披露后,中小投资者净买入增加,超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则从预案披露后持续净卖出甚至大幅减仓。这种情形可能是由于中小投资者容易被股票名义价格所影响从而改变其投资决策,而机构投资者一般理性程度相对较高,但也不排除部分机构或超大户利用中小投资者的“名义价格幻觉”采取反向策略获利。最终,在高位买入的中小投资者被迫就成了“接盘侠”。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