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及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的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企信办信用工作办公室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开展信用试点重点单位评选工作。
中企信办信用工作办公室采用信用大数据监测方法,并接受中小企业主动签署信用承诺书,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经客观评估,确定单位结果。
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馈意见。
公示期为10天(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3日)。公示期内,欢迎各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公布企业信用试点重点单位评价结果提出意见及建议,并请与我中心信用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斌
邮箱:zqxban@163.com
电话:400-1022-315
中企信办信用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信用试点重点单位第十批公示
序号 |
公司名称 |
1 |
上海清华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
2 |
安徽蓝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 |
合肥阳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
大庆市城材佰业有限责任公司 |
5 |
安徽省欧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6 |
上海海滨电器有限公司 |
7 |
云南巨力电气成套有限公司 |
8 |
福建省万事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9 |
云南羊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 |
福建省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