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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开展专项清欠行动 严重拖欠民企账款将入失信“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8-11-14 17:19:13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并明确要求,凡有拖欠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

为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会议明确要求,凡有拖欠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对于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大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严禁发生新的欠款。

《中国信用》杂志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清欠行动由国办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审计部门要介入,将清欠情况明年春节前将向国务院报告。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军认为,对于处于下游的民营企业来说,被上游政府部门、国有大企业拖欠账款时有发生。随着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对民营经济的歧视和不公待遇将会逐渐得到解决。此类问题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将非常密集地被加以纠正、加以消除,确保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此外,未来的商业银行、金融市场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也会加大,任何可能产生的对民营经济不利的做法都会得到纠正。

会议还指出,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切实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一要拓宽融资渠道。将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担保品范围,从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扩至1000万元。创新融资工具,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二要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解决不愿贷、不敢贷问题。明确授信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引导金融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与内部考核、薪酬等挂钩。三要整治不合理抽贷断贷,清理融资不必要环节和附加费用,严肃查处存贷挂钩等行为。同时采取措施做好信贷风险防范。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使金融更好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会议确定,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以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为主业,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降低融资成本,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担保费率不高于省级机构费率水平;实行风险分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20%,鼓励各地对支农支小担保业务占比高、增长快的机构给予风险补偿,探索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可持续经营。

“过去有不少民营企业因国企欠债被拖垮,现在以政府的名义,国务院出面,应该说这个做法是‘杀手锏’,国企清欠民企债务将没有任何理由拖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认为,此次专项清欠行动由国务院列出时间表限定最后的时间,可谓力度空前,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及时雨”,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实,在资金层面,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将有所改善。“营商环境是多方面的,资金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国企欠民企的钱都要还,这会让民企的资金流转环节、资金环境得到重要改善。营商环境是由多方面组成的,这次是向前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表达了国务院对民企营商环境改变的坚强决心。”李锦表示。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表示,即将开展的专项清欠活动,是近期中央出台一系列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减轻民营企业发展负担、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的举措之一,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持续发展壮大的高度重视。当前,在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下,拖欠账款现象显然更加恶化了民营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资金成本。

“通过开展专项清欠行动,无疑会有效盘活民营企业资金,加快民企资金周转,有利于其缓解融资压力,进一步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刘兴国如是说。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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