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报告指征信机构以合法的方式从不同渠道收集信用信息,整理加工后提供给经授权的使用人的书面报告。其特点是,不修改和变动记录信用主体的信息,客观、公正、真实地的信用记录。
按信息主体分类,可分为个人信用报告和企业信用报告两种。这两种报告除了信用主体不同之外,最突出的不同是遵守的法律不一样:个人信用报告需要遵守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企业信用报告需要遵守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法律。
按信息内容繁简程度分类,可分为一般信用报告、基本信用报告、深度信用报告和信用追踪报告等。一般信用报告包括信息主体最基础、最普遍的信息。如果个人是信息主体,报告包括基本信息、信用记录和查询记录等内容;如果企业是信息主体,报告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资本、经营状况、担保品和财务信息等内容。基本信用报告主要提供信息主体的基本信息,如名称、住址、电话和一些公开的负面记录等。深度信用报告又名个性化定制报告,报告价格很高。这类报告是征信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根据客户的需求,结合宏观经济形势、消费者行业发展趋势或企业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等,从多角度深刻分析信息主体目前的信用状况,包含信用评分、信用风险指数和信用评级等内容,是最富含价值的征信产品,信用追踪报告指征信机构出具征信报告后,提供的继续追踪增值服务,如针对异常事项快速提供的企业信用异常通报。
按使用对象分类,可分为商业银行版信用报告、普通企业版信用报告、政府版信用报告和监管版信用报告等。商业银行版信用报告供商业银行使用,这类报告信息最全面。普通企业版信用报告只共享商业信用信息,是普通企业在商业授信过程中预防信用风险的一种重要方式。政府版信用报告往往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它们不一定需要很详细的信息,可能有定性的判断或汇总的信息就够了。监管版信用报告是根据监管当局的需要制作的,这类报告最关注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
总之,信用报告的分类取决于商业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因此,信用报告的分类可能还有很多种。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