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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最大公约数 领好个税“红包”

发布时间: 2019-01-08 15:49:13

新的一年刚到,对很多中国人来说,首先收到的第一个“红包”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纳税人在每月5000元“起征点”基础上,还能够享受到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带来的更大减税利好。整个改革顺应民意,既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有利于税制公平。这一新规的正式实施,是中国新一轮个税制度改革最受关注的一环,进一步释放了巨大的改革红利。


能迈出这关键一步,很不容易。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实施,先后经过7次大修。这次修改的很多内容堪称“根本性改革”。比如个税起征点,前后经历了多次调整:从2005年每月800元提高到后来的1600元、2000元、3500元;此次修法则提高到5000元。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由修法前的44%降至15%。而且这个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会根据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再比如,首次增设的专项附加扣除,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支出纳入扣除范围。为确保改革惠民,财税部门人员在制定办法前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研、座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吸收了大量民意。改革还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让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可以说,这次个税改革,每个老百姓都是参与者、见证者和推动者,凝聚了最大公约数,画出了最大同心圆。


个税改革关键在落实,要切实把新事办好、好事办牢,也不容易。这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是一次历史性的变革,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更是一次全新尝试。对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专项附加扣除都是一个新事物。“摸着石头过河”,对所有相关方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新税制落地,税务机关在开展政策培训、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纳税信用运用等制度创新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将政策考虑得更细致、更周全一些,这样新法实施后出现的问题就会少一些。


对于广大纳税人来说,加强学习很重要。要尽快理解新个税政策,弄清自主申报的操作模式,这样才能确保自己明明白白享受到减税红利。同时,要做到如实申报。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都明确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恶意造假、虚报个人信息,后果将会很严重,有关部门将依法处理,将其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个税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因此改革必须关注民生顺应民意。同时应该看到,对于缴纳个税,每个人的诉求难免出现差异,这是正常的事。由于中国当前国情和征管配套条件等方面限制,这轮个税改革也不可能让人人都满意。怎么样让税制更公平?关键一条是看改革是否凝聚了最大公约数、是否满足了大多数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只要继续坚持好这个标准,下一步的个税改革完善和深化就不会走偏,就能更好回应民众期盼,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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