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10点,在内蒙古国税局三楼会议室,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国税局、内蒙古地税局、内蒙古发改委和内蒙古财政厅等有关负责人共同触屏,“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启动仪式”几个大字伴着激昂的音乐从偌大的屏幕上弹跳而出。
“这是内蒙古国税局在总局顶层设计的框架内,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以‘大数据整合、结构性管理、痕迹化控制’为手段,在开发税收违法‘黑名单’内部惩戒模块的基础上,拓展思维,优化升级的一个立体化、自动化的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它加速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有效落实,实现稽查工作质效新跨越。”内蒙古国税局有关负责人指出。
据介绍,该平台可以实现信息联通。稽查部门将已公布的税收违法“黑名单”信息及时推送至“黑名单”内部惩戒反馈模块,通过大数据平台的筛选与融合,在系统中实时显示“黑名单”企业当前状态,便于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采取惩戒措施,对逾期未实施惩戒的情况,自动设置红灯进行提示提醒。
同时,通过惩戒时间、惩戒内容、惩戒状态及全区“黑名单”情况分析表的展示,整体性反应了全区“黑名单”的公布户数、实施惩戒户数、延期惩戒户数、未实施惩戒户数等相关数据及比率,既指出工作不足,又体现工作成果,比较完整地反映了全区“黑名单”工作状态。
另外,该系统还可以实现信息多向推送:推送至内蒙古社会信用平台。纳入内蒙古社会信用体系,通过社会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单位,全方位对“黑名单”纳税人进行惩戒;推送至地税部门。为地税部门的惩戒提供依据,实现国地税联合惩戒;推送至办税厅。其在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用以及注销等涉税业务时,系统将自动进行提示;推送至联合网厅。其在联合网厅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等涉税业务时,系统将自动限制使用权限;推送至移动终端。在手机客户端对各基层局负责“黑名单”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推送至内外网站。提高“黑名单”当事人曝光度;推送至12366短信平台。借助12366短信平台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信息推送至全区所有纳税人,从而提高“黑名单”联合惩戒的知晓度;推送至进出口、大企业和货劳等相关部门。为其加强管理提供支持。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