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出台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通过成立中心支行分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领导担任组长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席会议领导组,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使全行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标准化,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基本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形成与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联动、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良好格局。领导组成员由办公室、货币信贷、会计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召集人由分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领导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征信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行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机制建设,确保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地生效等工作。同时,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工作信息交流、工作台账记录、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跟踪、监测、统计、评估机制,确保各项联合惩戒措施落到实处。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出台,对加快推进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解决当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重点领域的失信问题,营造诚信社会将起到重要作用。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