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以政务信用信息公开为切入点,强化信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积极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诚信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寒亭区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各专项工作实施。
二、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寒亭区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自2016年3月份起,全区各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7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每周报送市信用办,在“信用潍坊”网站同步公示。截止目前,全区公示信息12000余条。
三、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定期发布制度。为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寒亭区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司法执行、逃废银行债务等领域积极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各部门及时收集、梳理本行业系统内信用数据,汇总形成全区信用“红黑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报送市信用办。目前,已公示信用“红名单”2批次,包含诚实守信企业和社会组织270余家。
四、部门联动,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区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A级纳税人和纳税人欠税情况进行定期公示。区国税局将D级纳税人纳的税信用情况通报其他部门,在获得荣誉、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参考。
区环保局充分利用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录入评价系统,相关部门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
区法院整合行政诉讼信息,建立司法信息公开平台,与相关部门开展业务联动,积极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法院官网、媒体上曝光公布,限制被执行人购买新车和乘飞机、高铁出行等高消费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对C级基本诚信单位,建立劳动保障违法失信单位约谈制度,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列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监控对象,当年不少于两次日常巡视监察。属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对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审核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一票否决。
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潍坊等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平台,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