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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拟出台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8-31 22:40:44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精神,今年3月,常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40个成员单位发送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建议,并初步拟出《常德市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讨论稿),预计年内可以正式出台。


按照该办法,企业失信信用信息分为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提示信息包括不及时验换证、不正常纳税、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无主观故意拖欠工资、合同款等行为,警示信息包括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认定骗税或偷逃欠税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正被执行刑罚、对破产清算有个人责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恶意拖欠工资、合同款等行为。企业有一条以上警示信息或三条以上提示信息将被列入黑名单。作为日常监控检查重点对象,禁止评优评先,取消财政扶持,禁止参加政府采购,限量以至停止发放发票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将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力度,有效促进社会诚信的发展。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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