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告,将全省14家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移出“黑名单”。这是我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制度以来首次将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移出“黑名单”。
2015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安全生产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年内累计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黑名单”管理。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将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并强化惩戒措施。
2016年以来,省安委办依据相关规定,先后将16家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的企业纳入省级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管理。截至今年2月,16家企业的“黑名单”管理期限到期,根据监管期间的检查抽查和专项验收,除2家企业因相关赔偿、罚款未及时赔付和缴纳,暂不移出“黑名单”管理外,其余14家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予以移出“黑名单”。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