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和省发改委对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的要求,我办从 “信用中国-龙岩频道”下载失信“黑名单”,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岩海关、税务等部门认真比对、核实后,于去年12月和今年4月分二批次对确认注册地在我市的5438 个“黑名单”和70个“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
推进联合惩戒工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7〕49 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岩委办〔2017〕35 号)、《 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实施方案》(龙政办〔2017〕291 号)、《关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经〔2017〕427号)等文件精神,在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服务事项中,对失信“黑名单”主体做出系列限制。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