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惠州印发《惠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18年年底,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建立重点人群信用信息应用机制,推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到2020年年底,推动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更加丰富,个人信用意识明显提升。
以16个领域为重点率先建个人信用记录
惠州将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信用记录机制,而这当中,将以16个领域为重点,对14类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率先建立信用记录。
根据《方案》,惠州要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机制。
此外,惠州还将鼓励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开展重点领域个人征信信息的归集与服务,建立征信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档案,并支持个人征信机构将依法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市、省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探索应用个人信用信息
采集信用信息、建立信用记录都只是基础,目的在于应用。根据《方案》,惠州将探索在政府部门办理城市落户、职称评定、表彰评优、人事考试、干部选拔任职、特殊行业入职、担任企业负责人、公租房分配等个人相关业务时,查询应用个人信用信息,作为处理日常行政管理事项的必需环节和重要参考。
并且,惠州市相关部门要与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开发个人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如研究开发图书借阅、星级志愿者激励等。
当然,个人信用信息并不是谁都能查询使用。惠州拟对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按权限进行管理,实施授权查询机制,并依法依规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
信用优良可获便利服务
“我们将积极推动联合激励和奖惩机制,以形成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惠州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称,在联合激励方面,惠州将研究出台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社会服务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的政策措施。
例如,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补助申请、税收减免等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但重点领域严重失信则将受到联合行政性惩戒措施,如禁入、受限、罚款等等。惠州将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引导市场主体应用信用信息和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
为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的保护,《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查询、使用、审查等活动。同时,惠州将重点监控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大数据公司、移动应用程序开发企业,严厉查处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
如果被错误记录了失信行为怎么办?“我们会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等有关办理规程。”上述负责人说道。
联合惩戒四类严重失信
一是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国土资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交通违法、消防安全、产品质量等领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二是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合同欺诈、公益诈骗、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向他人提供作弊器材、伪造证明材料骗保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三是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或不按要求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
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