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有2700多家企业因未及时上报年报和公示可能会在今年7月初被列入“黑名单”。
据悉,此次公布的“黑名单”是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市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将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是因为“未及时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将届满3年。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黑名单”。
那么,被列入“黑名单”对企业有什么影响呢?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底,我市包括市管局在内的17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将会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融资授信、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获得相关荣誉等方面受到限制。值得注意的是,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5年内不得移出。
本报将从今日起,对即将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分期进行公示提醒。市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公示企业须在今年6月底前,登录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网站(http://js.gsxt.gov.cn/),补报年报及公示,并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办理信用修复手续,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