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从“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召开的《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对存在失信问题的信访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营造言而有信的社会氛围。
3月26日,市信访局联合15个相关部门、单位共同研究出台了《连云港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根据信访人失信程度,将信访人失信行为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级,并依法采取不同方式予以惩戒。对于一般失信行为,县区信访部门将对行为人进行约谈,敦促其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对于较重失信行为,将进行限定范围的公示或书面告知、暂停或者减少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支持等。
《细则》规定信访人一旦出现严重失信行为,将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在交通出行、银行业务办理、不动产交易等方面受到多部门、多领域的全面限制和联合惩戒,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