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工商局积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联合惩戒措施,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大力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公示和结果运用。
一是源头把关,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录入“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中,不予其办理工商登记,并对委托代理人出具提示函,功能开通以来共拦截333次。。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或禁入。多年来,市工商局一直积极协助人民法院开展企业股权冻结和解冻工作,2016年以来共协助各级法院冻结企业股权307起,冻结股权数额达39.09亿元,其中65起冻结已解冻。
二是创新方式,实现“多次抽查、全面体检”。建立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马鞍山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市直31个单位已全部建立了“一单两库”,市县区共122个单位建立了“一单两库”,做到“一单两库”建立全覆盖。推动跨部门、跨业务、跨区域随机联合检查,2017年市直31个单位开展并完成37批次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将215户企业的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完成省五部门不定向抽查工作并公示,做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覆盖。
三是健全机制,实现“联合惩戒、信用约束”。市工商局同30个市直单位签订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了我市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根据备忘录要求,各部门分别对各自监管领域失信市场主体和各相关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工作。如市银行业对列入异常名录企业采取冻结账号、暂停贷款等惩戒;市人大、政协在人大代表资格和政协委员资格审定方面,向各职能单位进行咨询等。同时各相关单位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马鞍山等网站为基础,依托协同监管平台和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进行联合惩戒的信息共享。
四是依托国网,实现“信息归集、互联互通”。市工商局依托“全国一张网”,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积极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充分利用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和结果运用功能,不断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机制。组织开展协同监管平台和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操作培训。主动与各单位沟通涉企信息归集问题,实现与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并完成本部门涉企信息全量归集。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