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管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由江苏省工商局将镇江市范围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共计779家企业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相关企业信息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镇江网站对社会公示。
根据《关于对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镇工商﹝2018﹞44号)要求,工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将受到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13个重点领域联合惩戒,相关企业名单也将通过镇江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提供给各相关部门受到联动监管,同时录入至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推送至全市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共享应用。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