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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劳动监察亮出“黑名单” “利剑”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19-03-05 17:13:32

日前,北仑区人社局依据《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对宁波市依洁诺服饰有限公司作出列入“黑名单”的决定,并向该公司送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为依法查处和严厉震慑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北仑区劳动保障监察亮出“黑名单”这把利剑。


宁波市依洁诺服饰有限公司未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10名职工2018年8至10月份工资,共计38716.6元,法定代表人叶旭明失联,且未在规定整改期限内履行整改内容。该单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至公安机关侦办。北仑区人社局依据《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作出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决定。


“黑名单”制度是指对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严重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负责人,经相关规定程序后,及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并通过相关平台予以公布。联合惩戒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一种或者多种惩戒措施,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对其予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合力。同时,联合惩治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联合惩戒对象,及时从“黑名单”中移除,并停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黑名单”制度是治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一个新的有力措施,劳动监察亮出这把“利剑”,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下一步北仑区将加大实施欠薪“黑名单”管理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做到应列尽列,纳入“黑名单”管理。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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