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市人社局公布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了2019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该批名单包括1名自然人。该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过程中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等情形,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对这些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