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其必须以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础,以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核心,工作开展过程中,黄岛区人民法院紧扣这两个关键点,以加强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作为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抓手,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实现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失信惩戒,切实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计纳入失信9297人,曝光5620人,迫使2009人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额10.19亿元。黄岛区法院落实失信制度措施有力、成效明显,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是我市唯一入选法院,黄岛区法院的工作经验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进行推广。主要措施有:
一、加大制度适用力度,失信必登“老赖榜”。一是定标准,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对2007年至今的执行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失信情况进行评估,重点将有履行能力而故意拖延规避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二是转思路,严格确保应纳尽纳。以“纳入为原则、不纳入为例外”保障制度适用,变纳入审批制为不纳入审批制,派设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确保信息数据及时、准确。三是强保障,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制订了实施细则,明确各审批关口的权限和责任,确保审批流程的严谨规范,并设计制作多种实用的统计分析表格,动态把握失信制度推进情况。
二、加大失信曝光力度,拓宽曝光“朋友圈”。一是扩大失信通知范围。对失信被执行人,以电话、短信、公告等形式通知其本人及其成年家属、工作单位和同案担保人;涉及公务人员、国企职工的通知其单位主要负责人;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通知人大、政协。制度实施以来,两人被取消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一名处级干部被免去领导职务。二是以媒体网络为手段,拓宽失信曝光渠道。借助网络、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载体,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无缝隙、全覆盖”的曝光;与黄岛电视台合作开辟了“失信曝光台”,每天黄金时段曝光失信信息。三是以社会舆论为支撑,提升失信曝光效果。利用黄岛区东西城区交通主干道和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区的多块电子大屏幕滚动曝光失信信息,并将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张贴至其所在社区、住宅小区、工作单位等地,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四是以信息技术为助推,提高失信曝光效率。与软件开发公司进行对接,投资开发了用于失信曝光的专门软件,规范了失信曝光流程,提高了失信曝光效率。
三、加大联动惩戒力度,织密联动“惩戒网”。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支持,构建新型工作格局。主动向区委汇报执行工作,在区委的支持下,召开了全区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加强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的专项会议,建立健全本地区的失信联动惩戒机制。二是借力信用体系建设,打击商事失信行为。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与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共享和联动惩戒,将商事主体的失信信息推送至该平台,在本辖区内实现了对失信商事主体更为全面、更为严厉的失信惩戒。三是织密联动惩戒网格,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将失信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单位进行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制度实施以来,有五百余人银行贷款被拒,三家公司被禁止参与招投标,两家公司被从政府采购名录中去除,两家物业公司被黄岛区物业管理机构禁止当地市场准入。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凝聚社会“聚焦点”。一是加强制度宣传。每年定期开展“倡导诚信、惩戒失信、树立法威”专题宣传周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现场咨询答疑等多种形式,对失信制度相关知识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加强案例引导。高度重视对失信典型案例的编写提报,多篇案例信息被上级法院采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惩戒专题发布会所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采用黄岛法院案例两个。切实加大对失信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三十余篇典型案例被《法制日报》、《山东法制报》、《齐鲁晚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予以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公益宣传。制作了关于失信制度的公益宣传片,挂载于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并在电视台、室外大屏幕等公共场所进行播放,倡导诚信守约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