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充分发挥执行案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 根据《城关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执行局、执行工作组、行政庭办理执行案件的相关办案人召开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确定主要负责人及联络人,部署我院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本院已发布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17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9个。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坚决实施禁止级信用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案失信,处处难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来源:信用中国